委托人曾与熟人多次共同施用冰毒,此后一同施用冰毒的熟人因毒品成瘾出现幻觉症状,自首施用冰毒的事实。此后该熟人在警方调查过程中虚假主张委托人曾贩卖、收受冰毒,致使委托人因涉嫌施用、贩卖、收受冰毒 而接受警方调查。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中委托人承认多次施用冰毒的事实,但并无贩卖冰毒或无偿收受冰毒的事实。委托人对贩卖及收受冰毒的嫌疑予以否认,但当时熟人仍在单方面坚持主张。因此,能否认定委托人曾贩卖及收受冰毒,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为主张对方陈述缺乏可信度,收集了能够证明对方存在虚假陈述的客观资料,并将其反映在意见书中提交,从而强调仅凭对方的陈述难以认定委托人存在贩卖冰毒及收受冰毒的嫌疑。此外,辩护律师在犯罪嫌疑人接受警方调查时全程陪同在场,进一步强调了上述内容。
由此,检方作出了 无嫌疑(证据不足) 处分,委托人得以摆脱遭受刑事处罚的风险,尽快回归平静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