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因在校内对同班同学实施暴力的嫌疑,被移送至少年保护案件程序。自称被害的学生举报称,委托人曾辱骂自己并用锁喉动作勒住其颈部。但委托人强烈否认该嫌疑,反而主张自己才是长期遭受该学生校园暴力的被害人。在此情况下,委托人找到了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如何洗清委托人的暴力嫌疑,进而明确证明委托人才是校园暴力的被害人,是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尤其弹劾自称被害学生陈述的可信度,并对监控录像作出客观解读,至关重要。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辩护团队在受理案件后,立即通过与委托人的深入会商,细致掌握了案发经过及委托人长期遭受校园暴力的事实。
1. 证据分析及弹劾可信度:
-确保并精密分析了本案核心证据——影像资料。
-指出自称被害学生的陈述与影像资料内容不符、且缺乏一致性,据此有力弹劾了其陈述的可信度。
-通过周围人士的陈述及相关证据,证明了委托人平时的性情,以及反而是对方一直对委托人持续实施不当行为的事实。
-通过录音证据等揭示了对方陈述可能存在歪曲的情况。
2. 法理主张及强化被害事实:
-从法理上主张委托人的行为不符合暴行罪的构成要件,也不存在造成身体痛苦或不快感的故意。并强调影像资料中也未确认到委托人的暴力行为或对方痛苦的反应。
-反而强调委托人一直是持续遭受对方不当行为的被害人,本次事件也是源于对方的单方面行为。
-提交委托人此前针对对方所采取的法律措施及相关资料,积极为委托人洗清冤屈。
通过上述多角度的法理分析及证据提交,始终如一地主张委托人并非加害人而是被害人,有力说明本案不存在开庭审理少年保护案件的必要性。
■ 结果:
经法院缜密审理,认定委托人的暴行嫌疑”案情轻微”,作出了不予开庭审理的决定。这意味着委托人得以摆脱蒙受不白之冤而受到刑事处罚或保护处分的风险,重新回归日常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 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