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通过有偿约会结识了控告人,并在见面当天与控告人开始恋爱。此后,委托人以恋人身份与控告人前往汽车旅馆等地约会并发生性关系,还曾向控告人发送“你一定会去天堂的”等鼓励短信。
然而,控告人是有习惯性自残等精神问题的人。控告人在与委托人分手后,以性交易、儿童青少年强奸罪、强制猥亵等嫌疑控告了委托人,并特别以上述短信为把柄,以胁迫罪名对委托人另行控告。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确实通过有偿约会认识控告人,并与其在旅馆发生过数次性关系,也确实发送过“你一定会去天堂的”等短信。因此,本案的焦点在于:该性关系是否具有强制性,以及上述短信在语境上是否以引起控告人恐惧为目的而发送。此外,涉及儿童青少年强奸罪的指控也是重要争议点。
■ 争议焦点的解决
由于委托人也在接受精神科诊疗,受药物治疗影响,难以准确回顾事实经过并作出陈述,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协助委托人尽可能准确地回忆与控告人前往旅馆时的情形,并以相关资料(情侣约会照片、在旅馆内氛围融洽的合影)增强该记忆的可信度,同时协助委托人在侦查阶段不紧张、前后一致且真实地陈述事实关系。
此后,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以委托人在侦查机关的陈述及证明材料为基础,提交了阐明控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意见书。侦查机关基于委托人一贯的陈述及意见书中与之相符的证明材料,对强制猥亵、儿童青少年强奸罪、胁迫等除委托人自认的性交易嫌疑之外的其余嫌疑事实作出了不移送决定。其中,涉及儿童青少年强奸罪的嫌疑获得不移送,令委托人如释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