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与告诉人原本是补习班的师生关系,告诉人成年后,双方彼此心生好感并保持联系。此后二人在补习班内饮酒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告诉人以准强奸罪对委托人提起告诉,本案由此展开。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主张,告诉人是自愿发生关系,且性关系发生时并未处于无法反抗的状态。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告诉人当时是否处于心神丧失或无法反抗的状态。
■ 争议焦点解决
为此,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从委托人处取得了周边监控录像,虽然补习班内部并无相关影像,但仍将委托人与告诉人发生肢体接触的场景、进入补习班后停留的时间、告诉人在案发前后的态度、以及两人平日关系等资料清晰整理成意见书,并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就案发当时的对话内容等进行了具体且前后一致的陈述。
最终,委托人因证据不足获得不予移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