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偷拍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利用摄像设备等偷拍、散布等)的案例

结案日期 : 2022-11-21

负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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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于2023年4月左右,在地铁站内利用智能手机的摄像功能,偷拍了正在乘坐自动扶梯上行的被害人的身体部位。此外,自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委托人先后共34次违背被害人意愿拍摄其身体,因此被指控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利用摄像设备等偷拍、散布等)。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对违背被害人意愿拍摄其身体这一事实全部予以承认。但部分拍摄内容所涉及的身体部位是否属于”足以引发性欲或羞耻感的他人身体”,在法律解释上仍存在可以争辩的空间。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逐一审查了各张照片及视频文件,筛选出从普通人视角来看难以认定会引发性欲或性方面羞耻感的拍摄内容。此外,由于部分内容是手机系统自动截取视频画面并保存为照片,并非委托人另行拍摄或截图保存的,律师团协助将这部分内容排除在证据资料之外。

委托人患有性欲倒错症,正积极接受性瘾心理治疗及精神科诊疗。此外,还完成了性暴力预防教育及性犯罪再犯预防教育,持续努力降低再犯可能性,律师团据此请求法院予以酌情考量。

最终,法院综合考量上述量刑因素,判处委托人罚金500万韩元,委托人得以平安回归日常生活。

서초역 교대역 형사전문 로펌 법무법인 온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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