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在公共交通工具内,以衣物遮盖下身、用手抚动性器(自慰)的方式公然实施淫秽行为,坐在对面座位目击此举的被害人随即报案,委托人因此以公然猥亵嫌疑接受调查。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对指控事实予以承认,但鉴于其尚为大学生、年纪尚轻,需要尽最大限度运用量刑材料,以争取获得缓起诉为目标推进本案。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充分强调委托人的年轻身份,并协助其真诚准备了包括悔过书、请愿书、性别平等教育结业证明等量刑材料并予以提交。最终,尽管委托人未能与公然猥亵事件的目击者单独达成和解,仍从主管检察官处获得附条件教育课程结业之缓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