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致伤|成功驳回检方上诉,维持缓刑判决案例

结案日期 : 2026-02-02

负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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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概要

案件名称
强奸致伤

核心法理
《韩国刑法》第301条、《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

承办律师
李高恩律师、朴成河律师

办理机关
二审法院

处理结果
驳回检方上诉(维持缓刑判决)

时间
2026年1月

案件简介
委托人通过交友软件结识一名外籍女性,并与其见面。在沟通过程中,委托人误将对方的友好态度理解为性同意,在尝试身体接触过程中导致被害人受伤,因此被以强奸致伤罪起诉。一审法院判处缓刑,但检方认为量刑过轻提起上诉,案件面临改判实刑的风险。温强律师事务所综合说明案件经过、双方沟通障碍、持续赔偿努力及再犯风险极低等情节,成功说服二审法院驳回检方上诉,维持原判。


2. 案件经过(事实经过)

委托人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一名外籍女性,双方共同度过一段时间后,一同前往住宿场所。

事后,被害人主张委托人在违背其意愿的情况下试图发生身体接触,并在其反抗过程中造成身体伤害,因此以强奸致伤罪对委托人提出刑事控告。

委托人则表示,自己一直认为双方彼此存在好感。然而,由于被害人完全不会韩语,而委托人的英语沟通能力也十分有限,因此双方在情感表达及意思沟通过程中产生了误解。

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后判处缓刑,但检方认为量刑过轻,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上诉。面对可能被改判实刑的巨大压力,委托人遂委托温强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


3. 案件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检方以量刑不当提出的上诉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检方认为,被害人坚持要求严惩,且案件造成了较严重的后果,因此应判处实刑。

而辩护律师则指出:

  • 一审判决后并不存在足以改变量刑的新情况;
  • 案件发生过程中确实存在语言及文化差异导致的误解;
  • 委托人一直积极赔偿并努力恢复被害人的损失。

因此,一审缓刑判决具有充分依据,应予维持。


4. 温强律师事务所的辩护

为了帮助委托人在二审继续维持缓刑判决,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制定了如下辩护策略。

4-1. 重点说明案件经过及双方沟通障碍

律师重点指出,委托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明显的语言障碍。

委托人英语能力有限,而被害人也无法使用韩语,因此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存在较大误解的可能。

律师据此向法院说明,本案并非预谋或恶意实施的性犯罪,而是在双方互有好感的基础上,由于沟通误解及一时判断错误共同导致的事件。


4-2. 强调持续且真实的赔偿努力

即使被害人始终拒绝达成和解,委托人仍未停止赔偿努力。

一审期间,委托人已向法院刑事提存5,000万韩元;进入二审后,又追加提存1,000万韩元。

律师强调,这并非形式上的举动,而是委托人真诚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持续尽最大努力弥补被害人损失的重要体现。


4-3. 证明无再犯风险及良好的矫正可能性

律师向法院说明,委托人刚步入社会,一直保持稳定工作,并拥有明确的人生规划,同时家庭能够给予充分监督与支持。

此外,还提交了委托人完成性暴力预防教育、接受心理治疗等相关资料,证明其持续努力防止再次犯罪。

律师认为,与判处实刑相比,让委托人在社会中继续接受教育和矫正更符合刑罚目的。


4-4. 通过法律论证促成驳回检方上诉

律师援引韩国最高法院判例指出,二审若要改变原审量刑,原则上应当存在一审判决后新的量刑情节。

本案中,一审法院已经充分考虑案件全部事实后作出缓刑判决,其裁量并未超出合理范围。

因此,检方关于量刑过轻的上诉理由缺乏法律依据,应依法予以驳回。


5. 处理结果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温强律师事务所的辩护意见,最终驳回检方上诉

因此,委托人成功维持了一审缓刑判决,避免了实刑处罚,并得以重新回归正常生活。

■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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