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侵初犯案件概要
委托人与受害人初次见面并交换了联系方式。同日,委托人在一处应急电梯前亲吻受害人的颈部和嘴唇,用手触碰受害人的胸部和阴部并多次将手指插入其中。委托人据此对受害人实施了准强奸。
■ 性侵初犯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与受害人在刑事调解程序中已圆满达成和解,委托人承认不法行为并表现出真诚的反省态度。尤其考虑到本案争议行为的不法程度存在被评价为相当于强制猥亵水平的可能性,如何通过委托人自愿承认及和解等刑事程序上的量刑参酌事由争取减刑,是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
■ 争议焦点解决
温强律师团首先在刑事调解程序中促成与受害人圆满达成和解,并确保并提交了证明委托人真诚反省与悔过的反省书及周围人士的请愿书。
尤其针对本案核心争议——“委托人手指是否插入受害人阴部尚不明确”这一点进行了重点论证,通过对案发当时情况的细致事实审查、类似判例分析、医学意见等,从逻辑上证明该行为的不法程度更接近强制猥亵而非强奸。
此外,律师团还从多个角度提出了个人量刑参酌事由,包括委托人属 性侵初犯、维持稳定的职场生活、须承担赡养家庭的责任等,并制定并提交了具体计划,包括参加专业咨询项目及性暴力预防教育课程,以防止再犯。
通过上述综合努力,律师团恳切请求法院给予委托人重新回归健全社会成员的机会。
最终,审判庭将辩护律师所主张的相关情节反映在判决理由中,对委托人作出 附条件教育课程结业的缓起诉 处分。
■ 性侵初犯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