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被害人主张其饮酒后与委托人一同进入汽车旅馆后遭到猥亵,遂提出控告。被害人主张其当时处于丧失心神或不能抗拒状态,并陈称委托人利用该状态对其实施猥亵。侦查机关据此以准强制猥亵及准强奸致伤嫌疑展开侦查,委托人诉称自己蒙受冤屈,遂委托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 被害人是否处于丧失心神或不能抗拒状态
-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准强制猥亵及准强奸致伤
- 被害人陈述的可信度
- 监控录像等客观证据与被害人陈述是否相符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准确把握了案件的本质,展开了以下策略性辩护:
1. 通过证据保全程序取得监控录像
——通过监控录像客观证明被害人的饮酒量及状态
——通过分时段细致分析证明被害人的意识状态
2. 分析饮酒相关判例
——审查大法院2021年2月4日宣判的2018도9781号判决等类似判例
——提出丧失心神/不能抗拒状态的判断标准
3. 分时段细致分析
——追踪从开始饮酒到案发的时间线
——提出关于血液酒精浓度及身体反应的科学分析
4. 积极提交辩护意见书
——呈现被害人自愿同意的情况
——基于客观证据展开抗辩
■ 案件结果
侦查机关在审查本所缜密的辩护活动后,就准强奸致伤嫌疑作出了不移送决定。这体现了本所关于被害人当时并未被证明处于丧失心神或不能抗拒状态的主张获得采纳。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