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为施用LSD而进口多张,涉嫌违反《毒品类管理法》(精神药品) ,一审已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实刑并当庭羁押,此后至二审阶段委托了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系被卧底警察当场逮捕,嫌疑十分明确,且一审已被判处较重刑罚。因此,收集量刑资料争取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理十分关键。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主张委托人进口的数量较少,且并无流通意图,同时最大限度收集了请愿书、悔过书及其他量刑资料,阐明委托人即便不服实刑,今后也绝不会再犯毒品相关罪行。审判部采纳了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的意见,在二审阶段 宣告缓刑。委托人由此当日获释,得以回归平静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