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通过Telegram与身份不明的毒品贩卖者约定购买大麻,接收贩卖者发来的藏毒坐标照片后取走了藏匿的大麻,涉嫌获取大麻 而被警方立案侦查,急切之下委托了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此前也曾因违反《毒品类管理法》(大麻)获得缓起诉处分,案情并不轻微,但本案系发生在缓起诉处分之前的事件,须对余罪全部自白并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调查,以争取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理。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向办案机关提交了意见书及相关量刑资料,说明委托人虽此前有同类前科,但本案系发生在缓起诉处分之前的事件,且委托人就警方已掌握的购买事实之外的余罪主动追加自首、积极配合调查、对自身过错全部承认并反省,正竭尽全力今后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凭借这些协助,委托人获得 缓起诉 处分,得以顺利回归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