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饮酒后为回家而驾车,在血液酒精浓度0.084%的状态下行驶约20公里时被查获。
案发当时因一时判断失误而醉驾,此后委托人对自己的过错深刻反省,为努力防止再犯前来委托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醉驾属实,但测定血液酒精浓度时正值上升期,实际驾驶当时的数值可能低于处罚标准0.08%,这是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自案件初期便展开系统而合乎逻辑的法理应对,力求有效传达委托人的冤屈及真诚悔过之意。
首先,通过分析醉驾当时与测定时点之间的时间间隔及血液酒精浓度上升期的特性,论证实际驾驶当时血液酒精浓度可能低于处罚标准0.08%。为此,我们援引大法院判例(2013도6285)展开论证,增强了说服力。
此外,还强调委托人案发后诚恳完成醉驾再犯预防教育、撰写悔过书深刻反省。特别是通过证明委托人平素积极使用代驾服务,但案发当时因代驾呼叫失败而一时判断失误才醉驾,凸显了委托人的真诚态度。同时具体说明委托人以驾驶为谋生手段,若被判处重刑将严重影响其生计。
最后,强调醉驾当时未发生事故或损害,且血液酒精浓度测定正值上升期,实际驾驶时的数值可能低于记录值,以此说服法院。
■ 结果
经法院判断,委托人最终以简易起诉方式被处以500万韩元罚金,得以避免重刑并维持生计。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