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本案系被告诉人受委托人委托管理账户,负责办理转让所得税缴纳等事务的过程中,擅自挪用受托款项的案件。
被告诉人以缴纳转让所得税为名,从告诉人账户中取出数千万韩元,但实际缴纳的税款远低于该金额,且发现其将余款用于个人用途的情况。委托人因此来到温强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有两个:第一,账户管理委托的范围与界限;第二,被告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被告诉人主张的“默示使用同意”是否存在,以及转让所得税相关款项的实际使用明细,成为重要争议点。
■ 温强的协助
温强律师事务所辩护团队为成功解决本案,尝试了多角度的辩护路径。首先,本所仔细分析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确保了能够证明被告诉人不法行为的客观证据。尤其将缴纳转让所得税前后的账户存取记录按时间顺序进行整理,明确揭示了被告诉人挪用资金的情况。
此外,本所还咨询了税务专家,准确核算了实际应缴的转让所得税额,并据此以具体数字证明了被告诉人超额提取的金额。进一步地,本所通过分析类似判例,系统整理了侵占罪构成要件的法理,向检方有说服力地呈现了被告诉人的犯罪事实。
尤其本所自撰写告诉状阶段起便系统整理并提交了证据材料,并通过与侦查机关的密切沟通,协助侦查方向得以正确推进。
■ 结果
凭借温强律师事务所缜密的法理审查、证据收集及战略应对,检方对被告诉人作出了起诉决定,并最终成功促成对其作出不予羁押正式起诉处分。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