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与长期保持婚外情关系的对象自数年前起争执逐渐增多,双方因此发生了四次左右伴有暴力行为的争执。此后对方向警方就委托人的暴行及伤害事实提交了告诉状,虽然委托人与对方此后已和解,但由于告诉状已在警方立案,委托人接受了警方调查,为争取获得缓起诉处分,遂来温强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涉及暴行2起、伤害2起,暴行属于反被害人意思不罚罪,通过提交与对方的和解书已可解决,剩余的是尚待处理的伤害2起。
但伤害2起中有1起属于需诊治4周的骨折伤,难以轻易获得缓起诉处分。
■ 争议解决
温强律师事务所辩护团队请求被害人亲自前往警察局提交请愿书,并在意见书中详细记载了以下内容:需诊治4周的骨折伤系摔倒所致;委托人平日对对方多有照料,双方关系十分亲密;如今双方已经和解,处罚委托人反而会给被害人带来精神痛苦;此外还有其他可予参酌的犯罪情节(争执经过等)以及委托人的反省态度,并将请愿书及委托人平日品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给了侦查机关。
结果,案件移送后不久,委托人便获得了缓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