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与委托人是同居的恋人关系。不过被害人当时在法律上仍与丈夫处于婚姻关系中,每当与丈夫关系疏远时便住在委托人的住处。
然而,随着频繁争吵,委托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也逐渐疏远,被害人开始持续离家前往丈夫家中居住,离家出走的情况日渐频繁。
委托人对被害人感情深厚,甚至曾承诺结婚,但随着被害人反复离家出走,委托人对被害人的信任逐渐消失,其间发生本案事件,委托人因而被被害人以伤害、非法拘禁嫌疑提起控告。
■ 案件争议焦点
起诉指控内容为:委托人对离家出走后归来的被害人实施暴行致其受伤,并将被害人的手脚捆绑令其无法外出,构成非法拘禁;在此状态下,委托人还利用物品对被绑手脚的被害人实施奸淫致其受伤。委托人对伤害的事实全部予以承认,但对非法拘禁及强奸致伤部分予以否认。
此外,本案起诉是在案发之日过去数年后才提起的,因此被害人陈述的可信度是否可信成为主要争议焦点。但由于委托人有多次同类前科,案件处理并不容易。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仔细审阅了本案的诉讼记录,并对被害人进行了证人质询,据此主张:①案发当时被害人的陈述缺乏可信度;②被害人所描述的当时情形依社会经验法则难以令人信服;③委托人对被害人实施暴行时并无强奸的故意;④被害人的诊疗记录与其陈述之间存在矛盾之处;此外,被害人提起控告时是与仍处于法律婚姻关系的丈夫一同提起的,且平时被害人离家出走时曾与该男子分享偷来的财物、首饰、现金等,据此主张存在诬告的可能性。
此后,法院取消了原定的宣判期日,重新开庭辩论。对此,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在重新开庭辩论后,就被告人讯问准备了预备提问清单等,提供了协助。
结果,法院将辩护人所主张的情节反映在判决理由中,就已被认定的伤害及非法拘禁部分,尽管委托人存在多次同类前科,仍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而就强奸致伤部分则判处无罪,委托人得以回归平静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