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在自己住所内醉酒呕吐,与前来清理的被害人发生争执。当时委托人误以为遭到被害人殴打而情绪激动,被指控致使被害人受到需治疗的头皮开放性创伤等伤害。
尤其检方主张委托人使用铝制材质的iPad危险物品击打被害人头部,以特殊伤害罪嫌疑提起公诉,委托人因此前来叩响法务法人温强的大门。
■ 案件争议焦点
第一,特殊伤害嫌疑是否成立。委托人对被害人实施单纯暴行的事实予以部分承认,但对使用iPad实施特殊伤害的嫌疑予以强烈否认。因此,能否证明使用iPad实施暴行的事实,是本案最重要的争议焦点。
第二,最大限度地争取从轻量刑。鉴于委托人已承认部分暴行事实,一旦被认定有罪,争取最大限度的从宽处理至关重要。为此,力求通过办理提存等积极的损害恢复努力,以及真诚的反省态度,最大限度地确保酌情从轻处理的空间。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制定并推进了如下系统性辩护策略。
第一,从案发初期便积极尝试和解。除通过电话、KakaoTalk联系外,还亲自前往被害人住所及被害人母亲的店铺,通过多种途径尝试真诚道歉与和解。
第二,针对特殊伤害嫌疑制定了周密的抗辩策略。指出受伤部位与加害方式之间的不一致,并强调缺乏物证,从而有效弹劾了被害人陈述的可信度。
第三,通过与承办侦查员的持续沟通、正式提出和解方案、申请刑事调解程序、办理提存等方式,展现了切实的损害恢复意愿。
第四,通过辩护意见书突出主要的量刑酌情因素。强调委托人深刻的反省态度、无前科记录、偶发性犯行、持续的损害恢复努力等,力求争取最大限度的从宽处理。
■ 结果
审判部相当程度上采纳了本所的主张,就特殊伤害嫌疑判处无罪,仅就普通伤害部分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1年,量刑相对较轻。
本案再次确认了在特殊伤害案件中物证的重要性以及被害人陈述可信度判断所具有的意义,预计将成为今后类似案件辩护的重要先例。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