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曾在海外度过求学时期,此前一直有吸食大麻的经历。入境韩国后,为吸食目的仍通过Telegram购买了两次大麻。 此后随着毒品贩卖者被抓获,委托人也因购买及吸食大麻涉嫌 违反《毒品类管理法》(大麻) 而被立案调查。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此前从未被查获过,系初犯,但与他人共同吸食、且吸食经历较长,因而受到较重处罚的可能性较高。因此,积极主张委托人的量刑因素、争取从轻处理成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自警方调查阶段起便陪同协助委托人,首先说明了本案购买大麻的经过,并着重强调委托人系初犯。
此外,委托人此前并无毒品相关前科,且曾在海外居住,因而相对容易接触到大麻相关信息。尽管如此,本所强调委托人如今一直诚实地进行社会生活,并协助委托人尽可能如实回忆并陈述了案发当时的情况。
凭借这些协助, 委托人在检方阶段获得 缓起诉处分 ,得以重新回归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