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发人趁委托人因醉酒陷入心神丧失或无法抗拒的状态之机,将已入睡、失去意识的委托人移至床上企图实施奸淫,其间委托人中途醒来,被告发人遂中止了强奸行为。委托人为此就准强奸提起告诉,前来寻求法务法人温强的帮助。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证明准强奸行为的存在,具体包括:①委托人因醉酒而处于断片记忆与意识丧失交织的状态;②案发时仅有委托人与被告发人二人在场,无其他目击者;③委托人未能立即报案;④委托人决定提起告诉并委任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时,已经历相当长的时间,导致无法采集相关证据等。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撰写了详细说明本案受害前后情况的告诉状及告诉补充意见书并提交警方,具体说明了案发当时的情况,并尽最大限度收集与之相符的客观证据一并提交。据此揭示出:案发后被告发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对话内容与委托人所主张的受害事实相符,以及委托人未能立即提起告诉或报案存在合理原因。
最终,警方以起诉意见将被告发人移送检方,检方对其作出正式起诉(移送正式审判)处分,被告发人对犯罪事实予以全部承认,并向法务法人温强表达了希望达成和解的强烈意愿,最终以令委托人满意的条件达成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