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为维持生计寻找兼职工作时,进入一家提供类似性行为服务的卖淫场所工作,此后因警方查处而涉嫌违反《卖淫斡旋等行为处罚相关法律》(卖淫),遂前来寻求法务法人温强的帮助。侦查初期阶段,案发时点及卖淫追诉时效的适用范围均已确认,本案确认属于在卖淫追诉时效内合法立案的案件。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此前一直勤恳地过着职场生活,却因罹患抑郁症而无法正常维持社会生活。由此陷入生计困难,寻找兼职工作期间进入卖淫场所工作。因此,需要详细审查本案犯罪行为的经过、最初涉入的动机及此后的态度等,准备量刑材料以争取从宽处理。此外,还需要明确卖淫追诉时效的起算点及是否已届满,以阻断程序性争议,集中于实体性量刑理由的策略。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说明委托人为治疗抑郁症正重新积极接受治疗,并计划利用自身特长重新开展经济活动。同时,在承认卖淫追诉时效相关程序已经完备的前提下,向侦查机关综合考虑委托人在时效内迅速反省、着手治疗及防止再犯计划等因素,请求从宽处理。
同时,律师团准备了委托人的抑郁症治疗记录及防止再犯的决心书等量刑材料,随辩护意见书一并提交,并系统整理了卖淫追诉时效期间内的经过措施(开始治疗、求职准备、咨询记录等),以此强调委托人负责任的态度。此外,为防止今后卖淫追诉时效尚未届满的相关行为再遭质疑,律师团补充提交了事实确认书、悔过书及教育结业计划,明确划定了本案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