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在家庭内部矛盾中,为证明对方的暴力性及威胁行为而录制了对话。
录音过程中意外包含了与第三方对话的部分内容,因此被以涉嫌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起诉。
委托人系初犯,强调录音目的是为了自我保护,遂前来法务法人温强求助以解决本案。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委托人录音过程中包含第三方对话是否具有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的故意,以及录音目的的正当性判断。
■ 温强的协助
1. 主张法律依据及不具有故意
辩护人强调,委托人录音的目的是为防御对方的暴力及威胁行为,包含第三方对话纯属意外结果。特别是通过录音文件开头部分是委托人与对方之间对话这一事实,从法理上有说服力地论证了委托人不具有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的故意。
2. 说明录音经过及当时情况
具体说明了委托人开始录音的经过及当时情况,强调委托人是在暴力环境中为保护自己而做出的不得已选择。
3. 强调系初犯且再犯可能性低
积极主张委托人系初犯,事发后深刻反省,再犯可能性较低。此外,证明该录音文件实际上并未被用作诉讼证据,从而争取到法院的从宽处理。
4. 提交专业意见书
以大法院判例及相关案例为依据,主张委托人的行为不构成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从而取得检方及法院的信任。
■ 结果
检方对委托人作出缓起诉 决定,委托人得以免于法律处罚,了结本案。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