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因涉嫌招募会员运营未经许可的私设HTS(home trading system,家庭交易系统)
委托人应有婚外情关系的男子提议,以养老费用、节税、生活费等名义获得了一定金额的资助。此后,该男子的妻
委托人本无出售物品的意愿或能力,却因生活困顿而为筹措现金,在Naver二手交易论坛等平台发布出售物品
委托人经营共享办公室,与告诉人此前签订过租赁合同。告诉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仍未迁出,且合同期满后未结清
委托人在朝鲜族头目设立的电话诈骗呼叫中心内假冒侦查员身份,向被害人打电话使其将受骗款项转交给取款人,
委托人于上世纪90年代从韩国前往美国并定居美国,最近打算重返韩国安度晚年,在准备各项文件的过程中得知
委托人拾获被害人遗落在公交车上的手机后,为寻找失主而向警方报案并暂时保管该手机,但由于日常事务繁忙而
委托人于2012年6月左右,以股票投资为名借给被告人约1亿韩元(支票),但被告人将该款项挪作个人用途
告诉人称,通过委托人的熟人向委托人提供了业务所需的不动产担保物,但委托人未按担保物用途擅自变更被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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