군 복무 중 부대 내에서 발생한 군인등강제추행 혐의

军队服役期间部队内发生的涉嫌军人等强制猥亵

■ 案件概要 现役军人委托人因部队内发生的强制猥亵嫌疑而接受调查。本案发生于军队这一特殊环境中,被害人关系及具体情况错综复杂,加之案件发生于军队服役期间的特殊性,需要审慎的法律应对。为此,委托人及其家人为寻求专业法律协助前来委托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如下:第一,军队这一特殊环境中发生的强制猥亵案件的特性及其相应的法律处理方向;第二,作为初犯的嫌疑人的年轻年龄及未来发展可能性;第三,为恢复损害达成和解的可能性及其真诚性;第四,证明防止再犯所做的具体努力;第五,考虑到嫌疑人军队服役身份的处分适当性,均是本案重点审查的内容。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尝试了如下战略性应对。   1)积极斡旋以促成与被害人一方顺利和解,通过支付1亿韩元和解金推动损害恢复; 2)指导委托人撰写体现其深刻反省的真诚悔过书; 3)安排委托人完成韩国两性平等教育振兴院的性犯罪再犯预防教育; 4)系统整理包括家人请愿书在内的从宽情节材料; 5)提交突显委托人作为艺术工作者的未来发展可能性及社会关系纽带的辩护意见书等,展开了最充分的辩护。   ■ 结果 经法务法人温强专业且系统的辩护,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委托人的年龄、初犯、真诚反省、为恢复损害积极努力、家人支持等情节,作出缓起诉(暂缓起诉)处分。 由此,委托人得以在无犯罪记录的情况下正常完成军队服役,继续追求作为艺术工作者的梦想。   ■ 案件结果资料

군 생활관 내 다툼 중 발생한 폭행 혐의

军队宿舍内争执中发生的暴行嫌疑

服兵役中的委托人在宿舍打扫及搬迁物品。打扫过程中与被害人肩膀发生碰撞,被害人以此质问委托人是否有意见,纠纷由此开始。 委托人平素是一位乐于倾听并协助所属部队官兵烦恼的和善之人,恰好作为同龄辅导兵,曾听闻被害人因服役态度不认真而感到辛苦的事情。 提及此事后,被害人便开始用拳头殴打委托人,委托人因此被认定涉嫌暴行。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努力躲避被害人的殴打。但被害人可能担心自己虽对委托人施暴却仅自己受罚,于是主张委托人也对其实施了暴行。   案发当时,房间内只有委托人与被害人二人,没有人目击两人之间的冲突,且存在行政班官兵关于被害人脸颊有伤痕的陈述,因此要从双方互殴的认定中为委托人洗清冤屈并非易事。   因此,提高委托人陈述的可信度,并指出被害人主张中违背经验法则或前后不一致之处,成为本案的重要争议焦点。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辩护团队首先从共同服役的部队官兵处收集了关于被害人平素服役态度的事实确认书。向侦查机关陈述了委托人并非会率先实施暴行的性格,而被害人实施暴行的可能性相当高。   此外,还原了案发当时的情况,努力说明按照被害人陈述所称发生的暴行在物理上难以成立。同时分析了委托人与被害人的伤情内容,向侦查机关陈述了被害人陈述缺乏可信度。   经法务法人温强辩护团队如上努力,委托人虽略感遗憾,但获得了缓起诉处分。   而被害人的暴行事实被认定,受到了罚金处分。通常发生冲突时,侦查机关多将双方均认定为互殴,而本案中处分出现差别对待,实属罕见。

因意识丧失导致逃逸致伤、事故后不采取措施涉嫌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致伤)

■ 案件概要 委托人(从事驾驶工作)驾驶过程中越过中央线驶入对向车道,与正在对向行驶的残疾人专用出租车发生第1次接触事故。第1次事故导致被害人受伤,需治疗约2周,并产生了车辆维修费用。 随后,在附近道路上又与正在等待信号的一辆轿车发生第2次碰撞事故,导致被害人受伤需治疗,并产生了车辆维修费用。 当时委托人因平时服用药物的副作用及自主神经功能障碍而处于意识丧失状态,因此无法正常驾驶。事故发生后,委托人因离开现场被以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逃逸致伤)等罪名被提起控告,因此前来委托本所。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委托人是否处于意识丧失状态,以及由此是否不存在逃逸的故意。 委托人对第1次、第2次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关系予以承认,但由于事故当时因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导致的心动过缓性晕厥,未能意识到事故发生本身,因此不存在逃逸的故意。 为证明这一点,需要以下客观证据: 委托人既往病史 自主神经检测结果(确认存在自主神经失衡及疲劳度增加) 事故当时的异常驾驶情况 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书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展开了如下法理主张。   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逃逸车辆)罪不成立的理由 委托人因高血压及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导致的晕厥,事故当时处于心神丧失状态 驾驶形态与逃逸意图完全不符(在事故现场附近停车、朝被害人方向停车) 肇事者身份可即时确认   违反《道路交通法》(事故后不采取措施)罪不成立的理由 未产生道路交通上的进一步危险及障碍 因意识丧失而无法认知事故发生 已投保可保障损害赔偿     ■ 结果 检察机关对本案经缜密审查后,作出了如下处分。 首先,就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逃逸致伤)及违反《道路交通法》(事故后不采取措施)部分,作出了”证据不足、无嫌疑”的不起诉处分。 检察机关认定,委托人因高血压及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导致的心动过缓、眩晕、意识障碍等,事故当时并非处于正常意识状态。 特别是分析委托人的驾驶行为后认定其不存在逃逸故意,主要考虑了以下情节: 事故后本可轻易逃逸,但委托人反而在事故现场附近停车 朝被害人步行方向停车 行车记录仪影像中确认的异常驾驶模式 事故后立即进行的自主神经系统检测结果显示存在严重的自主神经失衡 就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致伤)部分,作出了”缓起诉(暂缓起诉)”处分。检察机关考虑了以下从宽情节: 委托人无任何同类犯罪前科,且无超过罚金刑的处罚记录 事故当时因平时服用的酒石酸美托洛尔片的影响及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导致的急性症状难以事先预见 委托人承认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并深刻反省,决心停止驾驶以防止再犯 侦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展现出诚实的态度 被害人所受伤害不重且均已痊愈 已与被害人顺利达成和解,被害人表示不愿追究处罚 已投保综合保险,损害得到充分赔偿     ■ 案件结果资料

因抑郁症及社交恐惧症通过Telegram多次购买氯胺酮涉嫌违反《毒品类管理法》

■ 案件概要 委托人因抑郁症及社交恐惧症正经历艰难时期,听闻熟人说毒品可能有所帮助,遂通过Telegram毒品贩卖频道购买了氯胺酮。委托人先后多次购买氯胺酮,此后侦查展开,委托人在困境中委托了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证明委托人自愿承认犯行并真诚反省 分析抑郁症及社交恐惧症对犯罪动机产生的影响 制定防止再犯的具体计划 审查与此前缓起诉处分之间的关系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凸显了委托人的精神健康问题是本案犯行的主要原因,并具体提出了目前正在进行的治疗情况及今后的治疗计划。 本所尤其强调委托人参与政府新推行的”司法—治疗—康复联动模式”项目的意愿,有效传达了委托人防止再犯的意志。此外,本所提交了证明家人积极支持意愿的相关资料,有说服力地展现了委托人的康复可能性。   ■ 案件结果 检方综合考虑委托人真诚的反省、治疗意愿、家人的支持等情节,作出了  缓起诉 处分。委托人由此获得了开启新生活的机会。

获缓起诉处分后又通过Telegram多次施用合成大麻涉嫌违反《毒品类管理法》

■ 案件概要 委托人涉嫌多次通过Telegram购买合成大麻并施用,因此接受调查。本案尤其因委托人此前已获缓起诉处分后又再度实施犯行,属于预计将受到从严处罚的情形。为此,委托人对自身过错深刻反省,为获得专业法律协助以防止再犯而委托了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尽管存在缓起诉后再犯这一不利情节,能否证明委托人真诚的反省及康复意愿,从而再次获得机会。特别是有效证明委托人自愿自首、配合调查、积极参与治疗等情节十分重要。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为防止委托人再犯,制定了综合应对策略。 本所首先指导委托人撰写详细的悔过书,并制定具体的戒断计划后提交。本所尤其确保并提交了委托人家人出具的详细请愿书,并促成委托人入住济州顺梧林治愈中心,以此证明委托人为康复所做的实质努力。此外,本所强调委托人自侦查初期便自愿自首尚未被查获的犯罪事实,将其真诚反省的程度有效传达给了检方。   ■ 案件结果 凭借法务法人温强具有策略性的辩护,检方认可了委托人真诚的反省及康复意愿,以参与司法—治疗—康复联动模式为条件,作出了缓起诉 处分。这是在缓起诉后再犯这一极为不利的情节下取得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成果。   ■ 案件结果资料

为治疗爱犬而购买却被海关查获的CBD油购买案件

■ 案件概要 委托人在美国购买CBD油并欲通过邮寄方式接收,但被海关查获而被刑事立案,为此委托了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系出于治疗所养爱犬的目的,委托在美国的熟人邮寄CBD油,本人并无施用或流通的目的,须就此举证以争取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理。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在警方调查之前通过模拟调查演练明确梳理了事实关系,同时陪同委托人接受警方调查,陈述了委托人购买CBD油的经过及并未认识到其违法性。此后本所通过辩护意见书提交了委托人对本案真诚反省并配合调查、并非以流通或施用为目的购买、而是以治疗所养爱犬为目的购买、本案CBD油系美国流通的犬用产品因而难以认识到其违法性等情节及相关事实证据,恳请给予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理。 凭借温强的上述努力,检方对委托人给予了  缓起诉 的从宽处理,委托人得以安心回归日常生活。

旅行途中与朋友共同吸食大麻嫌疑

委托人与要好的朋友一同旅行时曾共同 吸食大麻 ,此后听闻该朋友已向警方自首,委托人因不知该如何应对而委托了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在与该朋友旅行期间,除吸食大麻外并无施用其他毒品的事实,鉴于朋友已自首、侦查势必展开,委托人也难以避免被调查,因此委托人决定同样自首,并在辩护律师陪同下到案接受调查,尽最大努力争取从轻处理。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协助委托人迅速提交了表明就本案自首意愿的自首书,同时建议委托人完成毒品相关教育课程。此后本所向办案机关传达了委托人吸食大麻的次数及数量均不多、旅行结束后并无施用其他毒品的事实、尿液及毛发鉴定结果均确认为阴性等情节,希望委托人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理。 凭借温强的上述努力,检方对委托人作出了 缓起诉 处分,委托人得以安心回归日常生活。

通过Telegram购买大麻嫌疑

委托人通过Telegram与身份不明的毒品贩卖者约定购买大麻,接收贩卖者发来的藏毒坐标照片后取走了藏匿的大麻,涉嫌获取大麻 而被警方立案侦查,急切之下委托了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此前也曾因违反《毒品类管理法》(大麻)获得缓起诉处分,案情并不轻微,但本案系发生在缓起诉处分之前的事件,须对余罪全部自白并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调查,以争取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理。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向办案机关提交了意见书及相关量刑资料,说明委托人虽此前有同类前科,但本案系发生在缓起诉处分之前的事件,且委托人就警方已掌握的购买事实之外的余罪主动追加自首、积极配合调查、对自身过错全部承认并反省,正竭尽全力今后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凭借这些协助,委托人获得 缓起诉 处分,得以顺利回归日常生活。

通过熟人多次进行的合成大麻购买及施用嫌疑

委托人因涉嫌多次从熟人处购买合成液态大麻并施用 而被地方警察厅刑事机动队逮捕,紧急委托了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系毒品贩卖商(即委托人熟人)先被羁押,进而对委托人展开侦查的案件,掌握办案机关就委托人毒品案件已确保何种程度的证据、并据此制定应对策略,是本案的重要争议焦点。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通过多次看守所会见及陪同警方调查,掌握到警方除毒品贩卖商的陈述外,还确保了短信、KakaoTalk消息等决定性证据,因此建议委托人对全部嫌疑事实予以自白,并通过电话向负责令状审查的检察官说明案情等积极开展辩护活动,最终促使检察官对警方的羁押令申请作出驳回决定。此后案件移送至委托人住所地,本所仍持续有效展开量刑辩护活动, 最终使委托人获得 缓起诉 处分,委托人得以回归平静的日常生活。

在随机聊天软件上发布冰毒相关信息的嫌疑

委托人利用智能手机登录随机聊天软件后,发布指代冰毒的隐语,涉嫌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法律禁止的冰毒相关信息 而成为调查对象,为此委托了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虽确实在随机聊天软件上使用过指代冰毒的隐语,但并无实际施用或购买冰毒等行为,本案须向办案机关充分阐明这一点以争取从轻处理。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考虑到委托人虽已成为调查对象,但嫌疑事实尚未特定,且处于无法否认的情况,因此在到案接受调查之前先行提交了自首书,表明积极配合调查的意愿。  提交自首书后、接受办案机关调查之前,本所通过模拟调查演练,明确厘清了嫌疑事实以外可能引发其他误会的事实关系,随后陪同委托人接受警方调查。此后本所通过辩护意见书提交了委托人对本案犯行全部承认并深刻反省、为积极配合调查而提交自首书、案发当时系出于好奇心一时冲动实施本案犯行、委托人家人恳请从轻处理并承诺不再犯同样的错误等情节及相关量刑资料,恳请从轻处理。  凭借温强的上述努力,检方酌情考虑各项情节后作出了 缓起诉 决定,委托人得以安心回归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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